嗜賭地政督察騙友94萬 一事主被騙50萬買樓訂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9/02 14:09

最後更新: 2016/09/02 14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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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政署前二級女督察,涉向友人及同事假稱從事iPhone轉售業務,以及可以優惠價購買Apple禮品卡,於3個月內先後騙取3人共94.5萬元,包括其中1人打算用作支付買樓訂金的50萬元,被告則將所得款項花於澳門賭博及還債等,她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三項欺詐罪,還押至下周判刑。

辯方求情指被告陳惠芳(33歲)自小過於聽從家人教導,覺得失去自我,其後染上賭博惡習而犯案,但她現時無力還款。

案情透露,已破產的被告陳惠芳(33歲)現已辭職,去年3月,她向相識多年的中學好友吳婉文假稱自己從事iPhone轉售業務獲利,向吳借款50萬元,吳一度以須於兩個月後連利息歸還58萬元,試圖以高息嚇退被告,不料被告答應,吳遂借款予她,惟兩個月後被告並無還款,且已將相關款項全數輸清,期間被告得知吳須要款項支付買樓訂金,曾假稱兩三日後會還清款項,其後吳獲朋友通知被告於澳門企圖自殺,才知悉自己被騙。

被告又涉於可以Apple禮品卡購買iPhone轉售獲利為由及有回贈,先後騙取於飯局認識的內地女友人鍾明媚及同事莫嘉泳,分別為她以信用卡簽賬29.5萬及15萬元購買禮品卡,被告將相關禮品卡轉售後用作賭博之用。出入境記錄顯示,被告於去年3月16日至6月17日期間,過境澳門29次,每次逗留1至3天。